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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收房开发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5-02-25 17:25:22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房地产的“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方法书》。“一表”:《住房竣工验收备案表》。收

房地产的“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方法书》。“一表”:《住房竣工验收备案表》。

业主收房开发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收房时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大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契税:缴纳比例为3%。根据契税政策规定,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此优惠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3)装修垃圾清运费:西安市物价局发出通知,业主委托物业清运装修垃圾,收费标准每平方米不高于3元,装修押金根据房子面积决定,最高为3000元。

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清运装修产生的垃圾,并负担相应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收费不高于3元。

(4)装修押金:装修押金标准以户为单位计,住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押金不高于2000元;住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下,押金不高于2500元;住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押金不高于3000元。

(5)面积差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住房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6)面积测绘费

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7)物业费

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

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8) 产权代办费

业主完全有权挑选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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