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3、4月历来是租赁住房的旺季,这不,佛山的租房市场异常火爆。与之相伴而来的是,租客常遭遇一些陷阱:假房源、高电费、二房东。陷阱一“钓鱼房源”吸引租客“太奇怪了,前一个小时发布的“特价”房源,打电话过去就说租出去了。”近期准备租房的李小姐吐露烦恼,
3、4月历来是租赁住房的旺季,这不,佛山的租房市场异常火爆。与之相伴而来的是,租客常遭遇一些陷阱:假房源、高电费、二房东。
陷阱一
“钓鱼房源”吸引租客
“太奇怪了,前一个小时发布的“特价”房源,打电话过去就说租出去了。”近期准备租房的李小姐吐露烦恼,一些网站上不同图片的房子竟然是同一房源,需要花很多精力去鉴别房源。
如何区分房源真假?支招道,尽量挑选中介公司官网上发布的房源。在看房时要注意多核实对方证件,包括是否是真实的业主、价格是否真实、产权是否真实(是否被抵押或被查封)、面积和户型是否真实、是否真实等五个方面。
陷阱二
居民用电每度6角多房东收1块3
“为什么房东收的电费这么贵(1.3元),一月份花了四百多元,居民用电才收6角多一度,竟贵了一倍。”在桂城街道东二村租住的王先生得知同事在小区的电费才收0.62元/度,但他租住的区域却要缴纳1.3元/度,很是气愤,
王先生找到房东理论,但房东却以目前实施阶梯电价、平摊公共用电为由推脱。王先生在网上找到了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佛山市电价价目表,发现居民用电第一档价格为0.62元/度,即使是第三档电价,也只是0.92元/度。
杨峰律师认为,租客的电费不是向供电公司缴纳,而是由房东收取,这是一种“二手销售电力”行为。租客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商量好水电、物业等费用的缴纳方式和金额,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陷阱三
租房时直接与“二房东”签合同
如今,由于跳槽等原因,转租、拼租、合租等行为越来越常见。在这个过程当中,新租客成交签署合同时往往很难与原住房业主打交道了,越来越多的“二房东”替代了“原房主”,一些纠纷也很容易产生。
“二房东”如果将租赁住房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如果是部分转租,则要看原房主与“二房东”的租约是否有限制不允许转租,若无限制才可与“二房东”签约。
另外,租房者与“二房东”私下签署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住房租赁期限多久。将条款详细写清楚之后作为合同附件收好,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纠纷。
业内人士提醒,租赁住房还得多留点心眼,认真核查证件,识别真假房源,租房合同明确电费标准,并保留相应的合同和收据。
假房源高电费二房东 租赁住房骗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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