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百科 > 房屋买卖知识 > 抵押权如何登记

抵押权如何登记

发布时间:2024-12-24 15:40:22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1、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过程。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2、抵押当事人

1、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过程。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2、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无地面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公司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3、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抵押权如何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面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5、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可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抵押权如何登记

http://www.paihang8.com/news/23915ksa0671.html

本文由入驻排行8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排行8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paihang8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签: 抵押权 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