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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呢

发布时间:2025-02-13 01:32:21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住房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住房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住房所有权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住房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住房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住房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住房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如何确定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呢

房产证办理时限有多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住房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住房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住房的,自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住房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2、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也就是说,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人办理住房的产权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住房的,自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一个“90 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住房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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